Thursday, July 28, 2016

臨門廟 。。。不再

<True 悔改之表徴>
「惟有一件事、
願耶和華饒恕你僕人。
我主人進臨門廟叩拜的時候、
我用手攙他在臨門廟、
我也屈身。
我在臨門廟屈身的這事、
願耶和華饒恕我。」
~列王纪下 5:18
1)兩次:饒恕你僕人(乃縵)
2)自稱:耶和華之僕人。
3)饒恕何事:臨門廟叩拜+臨門廟屈身。
4)清楚明白:唯 '耶和華' 為主!往昔(臨門廟)皆偶像!

0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

<< Home